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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分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9-23 13:28:00点击次数:881次字号:T|T

为缓解黄河断流严峻形势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无序引水问题,经过五年的研究,1987年,国务院批准顺利获得了《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此后被称为“八七”分水方案,这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批准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也是我国大江大河首个分水方案。

“八七”分水方案对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和河道外经济社会用水进行了平衡与分配,对河道外用水进行了各个行政区域的平衡与分配,为流域治理开发给予了重要支撑。

“八七”分水方案分配原则为:“一前提、一限制、两优先、三统筹”。“一前提”是指保证黄河下游冲沙入海用水,是黄河水资源平衡中应优先考虑的问题。“一限制”是指原则上不再增加地下水开采量。“两优先”是指优先保证人民生活用水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业用水。“三统筹”包括统筹灌溉用水,搞好现有灌区的配套建设,厉行节约用水,提高经济效益,统筹黄河航运与渔业用水,采取相机开展的原则,不再单独分配统筹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上下游兼顾,统筹考虑。

“八七”分水方案框架下,黄河水量分配指标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滚动修正,实现了黄河不再断流的目标,这是国内首次召开全流域的水资源分配工作,堪称我国水权分配的历史丰碑。

“八七”分水方案实施以来,有效抑制了沿黄各省(自治区)用水增长过快的趋势,为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黄河流域水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开展,水资源短缺越来越成为制约沿黄地区开展的重要因素,黄河流域下垫面条件、水沙形势、流域用水结构和供水格局均发生显著变化。从水资源方面看,“八七”分水方案以1919—1975年黄河年均天然径流量580亿立方米为分配基数,而近30年黄河天然径流量显著减少,从流域用水格局和用水结构变化方面看,“八七”分水方案实施以来,农业用水量和用水比例呈下降趋势,工业、生活和生态用水量和用水比例逐渐增加,从用水空间格局方面看各省(自治区)之间呈现差异化开展,山东、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经常性超指标用水,山西、陕西等省(自治区)的用水量,不断未达到分水指标。

此外,自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工程相继通水后,较大程度改变了河南、河北、天津及山东的用水条件和原有的供水结构其他跨流域调水工程(如引汉济渭工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相关省(自治区)的用水格局,因此,黄河流域水资源已具备重新调配条件。

2019年9月18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开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2021年12月,国家开展改革委、E世博(中国)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基于“大稳定、小调整”思路,对“八七”分水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优化黄河分水方案。2024年7月26日,E世博(中国)黄河水利委员会印发8月份黄河干流水量调度方案,明确沿黄各省(自治区)分配水量。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银川市、吴忠市利通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7个“四水四定”试点建设,各市县(区)对标试点,以点扩面,启动全域试点建设,创造“四水四定”宁夏模式,内蒙古持续推进用水权改革工作,截至2024年5月,内蒙古依托水权交易平台,已转让黄河水4.43亿立方米,解决了260多个工业项目用水紧缺问题。

2024年9月23日